087万象卷2-无声的证词-磨铁图书

087万象卷2-无声的证词

歌手:磨铁图书

时间:202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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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词

欢迎收听法医秦明系列无声的证词作者秦明演播骆驼第42集。

专案组的全体成员,

包括王法医都是一夜未眠,

专案组办公室看着就像着了火似的,

刚进门的我就被浓重的烟味儿呛得咳嗽了好几声。

张支队长一脸严肃的对我说道,

来啦,

姜芳芳死了。

死了。

我顿时忘却了这呛人的空气,

这怎么死的?

王法医介绍说,

昨晚他去初勘那个非正常死亡现场,

死者就是姜芳芳。

你怎么知道的?

我们也是刚知道的,

DNA是昨天晚上干了一夜做出,

死者的DNA和申俊儿子胃内乳汁的DNA检验同一。

死因呢?

知道吗?

王法医点点头,

从初步的尸表检验来看,

符合生前高坠死亡。

生前高坠死亡通常见于意外或者自杀,

他杀比较罕见,

杀了自己的孩子自己自杀,

这个就能解释得通了。

大宝说道,

尸体没有检验吧?

王法医摇了摇头,

之前我看完现场,

从死者口袋里找到一张她抱着小孩照片,

从照片里能看出来,

那个小孩儿应该就是申俊的儿子,

所以起了怀疑,

连夜进行了DNA的检验。

我是准备检验确证以后再进行尸体解剖的。

我赞许地点了点头,

行,

咱们先去看现场。

现场位于清廷山半腰的一条旱河,

说是旱河呀,

准确地说应该是一条峡沟。

沟里常年没水,

但是前一周连降暴雨,

据说水位最高的时候达到了20cm。

沟底怪石嶙峋,

尸体就是被村民们发现躺在一块较高的石头上的。

石头上方是横跨峡沟的一座石头桥,

石桥两边有较高的扶手,

防止路人不慎坠落。

我站在石头桥上,

紧紧扶住扶手往下望,

可以清楚地看见石沟底部用粉笔画出了一个人形痕迹。

那是勘查人员在运走尸体前留下的尸体原始位置。

这么高怎么下去的呢?

有孔高的,

我看了看沟底,

足足有20多米高。

王法医把我拉开,

帮我掸了掸裤子上粘附着的白灰,

说,

这扶手是白水泥砌的,

脏得很,

昨天他们是吊绳子下去的。

所谓的吊绳子,

就是在勘查人员的腰间捆上一根手腕粗细的绳子,

然后由几个人拽着绳子把勘查人员放到桥底。

这是电视上特种部队在干的活儿,

没想到咱们法医也要这么做。

听完我又望了一眼桥下,

觉得双腿发软。

大宝知道我恐高,

这样的活儿我就很难干了,

这样那个我们下去看看就行了,

你在上面等我们。

我犹豫了半天,

还是拒绝了,

不行,

我还是得亲自下去看看,

也试一次吊绳子看。

随着绳子在空中慢慢下降,

我就像一只折翼的小鸟,

万般无助,

第一次感觉自己的小命被别人抓在手里。

捆在腰间的绳子勒得胸口生疼,

整个身体摇摇欲坠,

随风摇摆。

我不敢往下看,

闭着眼睛,

直到感觉自己双脚落了地,

才蹲在地上摸了摸快跳出来的心脏。

我用卷尺测量了一下石头的高度,

离最近的低洼处有30cm。

我问道,

死者死亡时间是什么时候?

王法医说,

应该是前天晚上9点钟左右,

29号凌晨4点,

小孩死亡,

29号白天姜芳芳回家和申俊吵架之后离家。

29号晚上9点,

姜芳芳死亡。

30号上午发现小孩尸体,

30号晚上发现姜芳芳尸体。

我自言自语,

作为一名法医,

在处置多名死者死亡案件的时候,

首先要搞清楚死者死亡时间和发现时间,

才能够理清楚时间线,

从而方便案件分析复原。

这个石头地势高。

好在尸体处于这么高的位置,

不会被泡在水里。

大宝说道,

是啊,

虽然29号晚上也下了雨,

但是被雨淋和被水冲这是两个概念,

尸体上的一些关键物证应该不会被损坏。

说完,

我用手抹了一下尸体所在位置的石头,

石头非常的光滑干净,

手上也没有什么粘附。

我又从勘查箱里取出宽胶带,

在石头上粘了一下,

粘起一些小小的黑色石砾。

啊,

去宾馆吧。

我吩咐道,

上去的路我们是走到夹沟一侧的沟壁,

吊着绳子往上爬,

上面的民警拉着绳子减轻我们自身的重量。

吊着绳子往上爬要比被别人吊下来累多了。

爬上去以后,

我们侦查人员和上面拽绳子的民警都气喘吁吁。

那个民警弯着腰说道。

哎哟亲,

秦法医啊,

您,

您该减肥啦,

省城殡仪馆市公安局法医学解剖室,

全省最好的尸体解剖室在今年建成了,

走进解剖室就能感觉到档次不同,

大功率的全新新风系统空调和强大的排风系统将解剖人员所站的位置形成了一个空气的流动环,

尸体的腐臭味儿从理论上讲直接就能被解剖台抽走。

在通排风系统的轰鸣声中,

我们开始了对姜芳芳尸体的解剖,

和我想象中的不大一样,

对比那个长相丑陋的40多岁的男人申俊来讲,

姜芳芳啊,

算是一个美丽的少妇,

不到30岁的样子,

有一副好身材和一张楚楚可怜的小脸儿,

当然,

这是通过她生前的模样得出的结论。

躺在手。

手术台上的她七窍流血,

原本白净的脸上脏乱不堪,

眼睛旁边也围绕着一圈黑晕。

颅底骨折可以导致血性脑髓液通过骨折缝再通过口、

鼻、

耳腔流出体外,

同时血液通过骨折缝进入筛窦、

眶周,

形成这种熊猫眼的特征。

我们采用先重点后普通的顺序开始对尸体进行解剖。

姜芳芳的头部损伤是全身损伤之中最严重的。

枕部颅骨粉碎性骨折、

凹陷性骨折,

枕部的脑组织和小脑组织已经挫碎,

脑浆从头皮创口之中滴滴答答地流出来。

姜芳芳的大脑额

额叶和脑组织也有严重的脑部挫伤,

伴随大量硬脑膜下出血,

但是对应部位的颅骨和头皮没有任何损伤,

这说明她头部的损伤是一个对冲伤,

完全符合生前高坠形成。

相对应的,

姜芳芳的背部、

臀部、

皮下和肌肉内都有广泛的大面积出血,

胸椎和骶椎都有明显骨折和出血的征象。

大宝说道。

她是仰面朝天摔在石头上的,

能不能推断出她起跳的时候是什么体位啊?

我摇摇头。

20多米高的高度,

尸体可能在空中有翻滚,

所以体位没有多大价值,

那什么有价值啊?

我指了指姜芳芳的一双手,

她的双手手指和掌腕关节都布满擦伤,

手指指缝和长长的指甲里夹杂着一些污物。

虽然经过了大雨的淋胶,

但是这个指缝和指甲里边的污物有些令人费解,

和这个穿着讲究的女人的生活习惯不大相符啊。

大宝推了推眼镜儿,

凑近看,

我拿起宽胶带,

粘附了一些指缝和指甲里边的污物,

又从身旁的物证箱里拿出在现场提取的宽胶带递给王法医,

对了,

你先去把这个送到微量物证实验室,

用电子显微镜看一下,

和现场发现婴儿尸体的沙堆的沙砾是不是同一种。

明白了,

你看得还真仔细啊,

这个确实是验证她就是杀孩子凶手的最好证明。

如果能确证死者周围的环境没有这种成分的沙砾,

那么她就不可能是在现场附近接触到沙砾的。

我叹了口气,

即便对比一致,

也只能说明她在婴儿尸体现场附近抓过沙子,

不能够确认她就是杀人凶手。

自产自销案件就是这点麻烦,

没有口供作为验证。

重新回到尸体旁边,

我们开始对尸体前侧的一些小损伤进行检验。

姜芳芳的胸口和双乳之间有一处拳头大小的皮下出血,

其余体表没有再发现任何损伤。

看来这申俊还是挺疼老婆的,

孩子都丢了,

也没动手。

这不是损伤吗?

我觉得这处损伤有些问题啊。

我指着姜芳芳的胸口,

这有什么问题啊,

普通的皮下出血啊。

我挥手制止大宝继续说话,

低头想了想,

走到解剖室的一角,

把解剖开始时脱下姜芳芳的衣服,

衣件一件地摊在地上。

突然,

一名侦查员走进到解剖室,

他说,

秦法医,

前期调查基本结束,

姜芳芳有一个外遇对象,

现在已经把那个男子控制起来了,

支队长让我来通报一下。

我的目光没有离开死者的裤子,

你是说姜芳芳可能是被她的情人杀死的?

侦查员一愣,

连忙否认说,

姜芳芳不是跳河自杀的吗?

经过他们排查,

29号晚上对方没有作案时间,

但是28号晚上到29号凌晨,

他没有不在场的证据,

所以他们怀疑孩子是被这个男子所杀。

我抬头看了看侦查员。

可是我觉得。

孩子是被姜芳芳自己杀害的。

侦查员一脸惊愕,

杀自己的孩子还用这么残忍的手段吗?

我说的,

我们呢,

不能用自己的想法来衡量一个精神病患者的想法,

这样对待一个小孩是一般人做不出来的,

但是通常精神上有问题的人是能做出来的。

除了手上的沙砾,

我还发现死者的鞋子上沾满黄泥,

她死亡地方没有黄泥,

而这个黄泥应该是在掩埋婴儿现场附近粘附的。

正说着话呢,

解剖式电话突然响了起来,

这是王法医打来的,

经过电子显微镜的识别,

姜芳芳指甲里边的沙砾和婴儿尸体旁的沙砾堆成分同一。

现在我们有一个间接的证据能够证实孩子是被姜芳芳埋的。

我说道,

你说有没有可能是别人在埋孩子?

姜芳芳在那边挣扎抵抗挖孩子呀。

大宝有些不放心,

姜芳芳身上没有威逼抵抗损伤,

所以她在生前没有遭受到控制或者威逼。

侦查员说,

那就好,

案件自产自销了,

虽然证据还有些问题,

但是他们还有别的路可以走,

可以找到小女孩儿,

她当天晚上和母亲、

弟弟一起出的门,

所以小女孩儿应该知道自己母亲埋弟弟的事儿,

然后姜芳芳自杀前会把小女孩送到哪儿去呢?

不会也埋了吧?

5岁的孩子没那么容易被掩埋吧?

我说道。

姜芳芳是间歇性的精神病,

还有狂躁症。

29号白天,

天和申俊吵了一架没动手,

这说明她那个时候已经趋于正常,

应该不会再去杀害自己的女儿。

那她的自杀行为是愧疚吗?

我摇了摇头,

到现在为止,

我也没有下结论说姜芳芳是自杀。

什么?

你不会认为是他杀吧?

这种手段杀人很罕见啊。

罕见不代表没有罕见,

是因为杀人的人不知道被害人什么时候会到高处,

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是最好的下手时机。

但如果是非常熟悉的人,

有很好的借口把被害人骗到高处,

又有机会推她高坠,

那么就可以完成这个隐蔽性很高的杀人行为。

可是我没有依据啊。

有。

我斩钉截铁地说道,

我开始就在现场有些怀疑,

所以才要自己下去感受一下。

首先我要问一下,

对了,

你们知道姜芳芳是处于什么体位从桥上落下去的吗?

你这人真奇怪啊,

我刚才问你还说这空中有可能有翻滚,

所以不能通过体位判断什么的呀。

我说道,

我是说不能通过她死亡的体位来判断她坠落起点的体位,

但是我们有其他的办法。

说完,

我指了指死者的裤子。

死者的裤子是墨蓝色的棉布料子,

裤子臀部至腰部的位置可以看到一条隐约的白色痕迹。

我说道,

正是因为死者处于仰卧位的地位,

背后淋不到雨,

她所在的石头又没有被浸入水中,

所以这条痕迹被完整的保留下来。

明白了,

这是她靠在石桥栏杆上的时候,

裤子上附的栏杆的白灰。

我笑着点点头,

啊,

别扯远了,

我们现在讨论是姜芳芳自杀还是他杀呢?

体位很重要,

你还记不记得死者所处的位置和桥梁正下方的距离,

记得好几米呢呀?

我用手指蘸了水,

在解剖室的地面画着抛物图。

如果是自由落体,

那么物体的坠落点应该是坠落起点始于正下方,

如果是物体有一个初速度,

那么它的坠落路线应该是一个抛物线。

初始速度越快,

落地的位置离起点下方就越远。

初中物理我能不懂吗?

大宝有点儿不耐烦,

那么我们就把初中物理的知识结合到这个案子之中。

既然死者是仰面坠落,

那么在他坠落的起点是不可能有多快的初速度的啊,

对啊,

我们看到的自杀高坠现场有很多是落地点位置远离起点正下方,

那是因为那个死者正面有一个助跑之后起跳的初始速度快,

如果是仰面起跳,

实在是没法助跑,

不会有初速度,

更何况有这个栏杆作为阻挡,

那就更不会有多快的初速度了。

我问道,

那么为什么这个案子的落地点距离起落点正下方那么远呢?

有人推的我点点头,

那么尸体上有没有表现呢?

大宝拿起止血钳子,

指着尸体胸口的皮下出血这儿。

侦查员听到这儿,

又面露一脸惊愕的表情,

问他难道不是自杀的吗?

我和大宝异口同声的告诉他,

他杀。

侦查员有些纳闷儿了,

说那会是谁干的呢?

你说呢,

还能有谁?

我们最先见到申俊的时候,

就觉得他很奇怪,

对自己儿子的死亡一点儿都不伤心,

对妻女的失踪并不着急,

这确实不符合常理啊。

侦查员更纳闷儿了,

他说,

如果是他杀了人,

那会把女儿藏到哪儿呢?

为什么要藏呢?

我觉得呢,

5岁的孩子可能什么都不懂,

很可能是她目睹了全部的作案过程,

所以申俊怕她说出来。

可以去申圳的一些亲戚朋友家找一找。

侦查员听完,

点头应允,

然后转身离去。

孩子是在申俊公司的一个会计人员家里找到的,

当侦查员找到她的时候,

他着实被吓了一跳,

蜷缩在床头瑟瑟发抖。

为了稳定她的情绪,

刑警支队找了一名便装女警和孩子的幼儿园老师一起对孩子进行了询问。

如果早一点找到小孩儿,

那么案件可能就没这么复杂了。

和我推断的一样,

小女孩目睹了整个案件的过程。

在幼儿园老师的引导之下,

小女孩儿说出了全部的真相。

到案后的申俊并没有做出太多的抵抗,

直接交代了全部案情事实,

故事也终于拼凑完整了。

法医秦明系列无声的证词作者秦明演播骆驼更多精彩内容请您期待下集,

感谢您的收听,

听有声玄骆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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